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3、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4、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6、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7、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8、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9、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10、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险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11、对进入港区船舶及车辆实施规范管理、道口封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12、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3、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4、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15、危险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6、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舶,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17、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18、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作业。
19、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0、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21、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得入内。
22、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23、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24、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26、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7、堆场巡视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天气炎热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28、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29、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0、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31、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2、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33、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3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36、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37、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38、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39、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40、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危险品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3、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6、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7、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8、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9、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10、码头消防、吊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11、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12、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13、装卸危险品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码头、车辆层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14、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气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吸烟。
15、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16、危化品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17、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证书证件。
18、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知识。
19、载运危化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20、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1、建立严格出入登记制度,车牌号、驾驶员、装卸货物名称、数量及出入时间应如实记载。
22、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23、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24、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25、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2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27、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28、1物管科负责化学危险品环保及安全性能要求的控制。
29、4使用
3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诸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1、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32、热源的控制管理
33、危险品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4、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35、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
36、整个输氧系统应不漏气,总控制阀和愤怒阀门要灵活严密,不用时必须关好。
37、输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消毒。
38、奖励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山的漏洞酿成不良后果,教育电工自觉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
39、克服吸烟,酗酒,上班窜岗,闲聊等不良习惯。
40、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3、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6、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7、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送到生产现场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实物验收。
9、对于危化品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卸货验收入库,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10、柴油和油漆分仓库摆放,柴油桶灌装后盖好桶盖,防止挥发,灌装时溢出的柴油及时清理。在高温天气,库内温度大于35℃时,应打开仓库门进行通风。
11、严禁火种带入危化品仓库,对进入危化品仓库的领料人员要检测是否带有火种,并做好检查台账,以备查。
12、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13、每次气瓶入库前要检查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氧气瓶、乙炔瓶每3年检验一次氮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超出检验有效期的不合格气瓶不得入库,对于气瓶钢印模糊不清,不能确认检验期的气瓶应视为不合格气瓶。气瓶严禁敲击、碰撞。
14、禁止在危险品仓库存储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15、各货品的储存应根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16、液氯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验瓶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17、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18、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19、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0、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21、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22、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23、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2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2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2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28、危险品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进行培训,除了具备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在危险品仓库进行专门培训,还应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办法和自救措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9、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规定,即危险化学品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两人保管,保管人员一人设指纹,一人配钥匙,凡进入危化品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方可开启、关闭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30、入库时要严格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叠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31、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化品搬运使用要求。
32、禁止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露和渗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并确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33、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4、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36、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37、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38、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 报,并同时上报本地*部门。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39、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0、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2、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3、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5、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6、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7、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8、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9、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10、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11、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2、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3、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4、各货品的储存应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15、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7、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
18、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9、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20、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2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22、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23、明确对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定、修改或补充完善的要求。
24、4明确阐述生产原理及工艺流程。
25、1.2.4明确装置运行中跑、冒、滴、漏的安全、环保处置的要求。
26、1.5明确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27、2.4明确装置周边环境的要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临时装置拆除、装置内外场地*整清洁等)。
28、2.10明确仪器、仪表校准的管理要求。
29、2.14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30、3交接班要求及内容
31、4.1五交(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
32、5.3交接班要签字;
33、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34、2.3明确禁火区动火规定。
35、3消防组织与实施。编写要点如下:
36、4.5明确消防通道内、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和堆放物资的规定。
37、4.10明确对生产、使用氯气、煤气、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乙炔气、氧气、氢气、光气等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氢气站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执行。
38、4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磅后,进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门卫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查验车辆及运输人员资质、随车携带灭火器等应急器材情况(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39、5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进行卸装作业,禁止同一库区两辆或两辆以上(载同一类物质)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液氨和环氧乙烷车辆不能同时装卸;待装卸的车辆只能在危化品货场等待前一车辆装卸完毕离开企业或停在危化品货场,后一辆车才能开向库区,卸货结束前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押运员不能离开卸货现场,卸装作业现场不能打手机;
40、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卸货完毕,到磅房过磅后,司机须向门卫出示过磅单,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驶出厂区。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3、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4、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6、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1、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1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13、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4、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5、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17、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18、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9、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0、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2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22、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3、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24、校车公司要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随车照管员、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不在国道边、省道边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设置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25、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26、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27、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28、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2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30、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31、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
3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3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4、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3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36、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37、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38、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3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0、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40句菁华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3、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4、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6、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7、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8、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9、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10、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11、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12、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13、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14、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5、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16、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1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18、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19、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20、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21、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22、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3、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24、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25、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6、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7、小店内进销的各类食品、饮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对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须有醒目的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的标记。严禁进销无证、无商标、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28、小店营业人员应做好小店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对售出食品、饮料的包装物应给予回收,对丢弃在地面上的废包装袋、果壳等应予以及时清理,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
29、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30、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3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32、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33、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34、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3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36、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3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3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39、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0、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2、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3、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4、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5、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6、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7、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8、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9、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10、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1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12、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13、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14、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15、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16、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17、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18、禁止任何办公或工作场所使用热得快和电炊壶烧开水(学校批准的除外)。
19、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0、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总务处,由学校水电工处理。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盗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1000元。
21、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通报相关领导和使用部门(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22、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23、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违规行为,教职员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者,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予保密同时,所得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
2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校长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出走、失踪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
2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2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27、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28、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29、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打闹,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0、学生来到学校进教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
31、不准在宿舍里打闹,严禁在床上跳来跳去,床位坏了及时报告老师。
32、遇到恶劣天气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暴雨或河水暴涨不得到江河边玩耍,严禁到水库、山塘、河川边玩耍或游泳。
33、学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师请假。
34、学生要记住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电话;学生的看护人(监护人)电话号码必须告诉班主任以便及时联系。
35、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保持升级到最新版),至少每周对操作系统进行一次病毒扫描检查、修补系统漏洞,检查用户数据是否有异常(例如增加了一些非管理员添加的用户),检查安装的软件是否有异常(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是管理员安装的未知用途的程序);
36、对所有的上传信息,应该有敏感字、关键字过滤、特征码识别等检测;
37、保证页面正常运行,不出现404错误等;
38、在变更系统管理员、信息员时,应该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员变更后,相关密码也应该随之变更;
39、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40、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全国工作。
——幼儿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2、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3、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
4、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9、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10、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1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xx年*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部20xx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1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13、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14、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15、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16、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17、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8、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9、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0、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2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2、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23、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4、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25、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26、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27、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8、不疲劳驾车。
29、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0、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3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3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3、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34、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35、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36、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37、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38、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39、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40、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2、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劳动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则、员工聘用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等。
4、各部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5、业主回访制度:
6、门卫制度:
7、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8、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9、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10、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11、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12、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13、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14、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运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15、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16、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17、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8、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消除缺陷和事故处理。制止乱扯线路及浪费电能现象。
19、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0、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2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24、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2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26、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27、3.车辆的日常保养
28、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29、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30、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31、6.1.1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32、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33、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34、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5、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7、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38、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39、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40、8每周检查消防泵、喷淋泵以及供水管线,保证各类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时间随时启动;各阀门处于常开或常闭状态,标识清晰准确。止回阀、管线、泵体无泄漏。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每个楼层配有两个消防栓,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2、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3、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教师使用电教*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5、8实验人员
6、8记录要求
7、14外来人员管理
8、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9、1医疗废物
10、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11、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12、8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13、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14、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15、1.6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3年。
16、2.1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17、2.2 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1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9、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20、实验室人员务必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状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21、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2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23、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24、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5、《实验室生物安全守则》(WHO,第三版,20xx年);
2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训*规划教材,第2版);
27、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28、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29、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30、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3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32、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33、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34、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5、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36、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37、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38、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39、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0、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