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障行车安全。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3、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4、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7、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8、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9、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10、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12、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1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14、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18、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1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20、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1、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22、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24、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25、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26、学校校车应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交足保险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校车必须停止营运。
27、学校应对班主任、跟车护送老师、驾驶员每学期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校车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应有图文资料记载。
2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29、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30、突遇恶劣天气,学校应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安全,并告知学生家长,校车停运。
31、学校应当向县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校车行驶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审批后执行。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停靠站点运行。
32、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33、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34、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35、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36、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会议,总结当月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通报违规处罚结果,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校车公司要配合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乘车学生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水*和逃生技能。
37、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38、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39、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40、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1、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42、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43、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44、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45、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46、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47、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48、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完好,方可签字提车。
49、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0、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2、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4、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5、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6、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7、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8、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12、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13、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14、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15、学校在协助*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16、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7、学校一旦发现外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摩托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8、严把驾驶员资质关。校车驾驶员需证、照齐全有效、凡有酗酒、嗜赌和吸毒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的生理疾病患者,不得担任校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运,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9、校车驾驶人应严格执行安全运行规定,谨慎驾驶,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校车时聊天、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20、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2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局原校车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2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24、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25、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26、校车驾驶人应谨慎驾驶,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校车时聊天、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27、禁止校车驶离我校接送范围,如确实需要的,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8、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29、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30、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1、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33、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34、突遇恶劣天气,雪大路滑,学校可自行决定停课,校车停运。
35、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36、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37、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38、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
39、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40、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1、学校配合镇*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4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4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4、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45、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46、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7、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48、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49、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50、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不健康现象的;
51、校车未按核定线路行驶的;
52、对于举报情况,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5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相关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54、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55、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6、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57、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58、同家长幼儿打招呼,并从家长手中接过幼儿,进行简单交流。
59、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60、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2、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3、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4、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5、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6、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7、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8、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经县交通、交警、校车办等部门批准的校车,并核发相关标识,规定在我镇能营运的车辆。
9、交管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全镇运营线路,做好站点设置、路况维护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10、镇中心校:制定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使用校车服务。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1、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学人流高峰期、校车接送学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确保安全通行。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12、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校长、各园园长为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按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各幼儿园校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申请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13、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14、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5、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16、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17、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18、建立校车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0、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1、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22、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23、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及三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24、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25、管理目标
26、适用范围
27、x中学用车由黄甫驾驶,东宝外校出车由蔡涛驾驶。
2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29、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30、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3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3、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34、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35、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6、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7、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38、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39、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40、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4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42、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4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44、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46、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47、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48、随车照管员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49、车到园后,幼儿下车,随车照管员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随车照管员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随车照管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
50、家长应到站点接送幼儿,严禁让幼儿独自过公路,否则后果自负。随车照管员应将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3、不疲劳驾车。
4、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6、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7、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8、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9、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1、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12、学校在协助*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13、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14、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5、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6、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xx年*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部20xx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17、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1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19、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20、除驾驶人员外,学校、幼儿园还应安排人员随车护送,随车护送人员负责维持车内纪律、人数的清点、学生的交接、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1、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22、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23、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24、按要求落实跟老师、跟车制度,每趟车有乘车学生名单,填写好校车接送登记表,跟车老师和驾驶人离开车辆时,确认无学生滞留车内方可离开。
25、每隔一周校车驾驶员、跟车老师安全教育会。关注司机、老师的思想动态,与司机、跟车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26、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7、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2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2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30、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1、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2、跟车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送时间。
33、家长交代的事物,跟车老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给各班主任。
34、家长接送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如果没有带接送卡要打电话确认。
3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36、学校在协助*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37、驾驶员守则
38、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9、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40、学校配合镇*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41、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42、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43、校车应在*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44、校车没有按规定停靠站点停靠,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45、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不健康现象的;
46、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47、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48、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49、相同站点人到齐后点名关车门,发车。
50、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2、7附件7安全“三同时”-台账
3、8附件8班组安全管理-台账
4、年度内如发生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应负责的事故并按规定罚款时,先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产考核后返还本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另行补缴。
5、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6、24安全生产检查、验收与评估、评价支出
7、54安措项目的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审批
8、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9、2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10、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2、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13、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14、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15、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6、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1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18、保卫处对全院保安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
19、重点加强在门急诊保安人员的岗位培训,掌握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由病区责任护士,落实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对“防盗防抢”,保护财产及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的培训宣教工作。
20、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21、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22、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23、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25、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26、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28、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29、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30、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33、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34、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35、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7、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8、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39、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0、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41、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42、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3、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44、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45、机位边的棉纱要放整齐,不能**放置,纱叉及风**用完要挂好,风管亦要整齐卷起。
46、生产不饱和的情况下,班长应安排值机员轮休。
47、洗机转针筒后不可有油针,教机后第一匹布可慢速运转,非工艺原因,机台必须按规定转速运转。
48、1.6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49、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50、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机械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4、停车卡的办理
5、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6、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7、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8、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9、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10、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11、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1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13、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1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1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6、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17、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1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19、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20、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21、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2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23、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4、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25、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6、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7、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8、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9、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0、2 车辆停车罚款
31、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3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3、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34、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37、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景,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38、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39、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40、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
41、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42、公司
43、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4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45、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46、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47、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48、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9、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50、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各工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2、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4、应选择具有安装经验、无安拆装事故记录的安装单位;
5、拒绝挂靠设备安装,减小安全风险成本;
6、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7、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装置、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8、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9、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0、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1、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架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负责具体制定公司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建立机械管理体系,制定机械安全目标以及相应的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
1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15、1.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16、2安全检查记录
17、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
18、3、10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19、4、11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20、4安全工器具
21、5.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22、3.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全总监。
23、3.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24、3.4.5检测试验报告。
25、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26、10.2.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损过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27、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29、3.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0、3.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31、3.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32、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3、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3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35、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36、装璜垃圾、废旧铁器;
37、交班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38、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两人不准使用一个砂轮。
39、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40、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1、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2、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3、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44、8进行试验时必须注意:
45、可能的危险因素
46、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47、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48、1.6绝缘工具。
49、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50、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3、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4、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6、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1、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1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13、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4、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5、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17、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18、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9、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0、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2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22、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3、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24、校车公司要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随车照管员、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不在国道边、省道边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设置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25、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26、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27、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28、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2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30、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31、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
3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3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4、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3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36、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37、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38、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3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0、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限行规定:周一至周五早晨8:00到下午4:30机动车严禁驶入校园。任何时段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
2、人车分流规定:非限行时段,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安人员同意后减速慢行。严禁教学区、活动区等非规定路段穿越。
3、四小车辆规定: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等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下车推行至指定的停放区域。
4、住宿教师车辆规定:住宿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按指定位置停放,禁行时段严禁动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驶出校园的必须向校长室申请,批准后在保安员的引导下以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驶出。
5、住宿教师车辆一律停放到空置的宿舍南侧。其他教师车辆必须停靠在规划的停车位内,严禁车辆停放在其他区域。
6、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
7、送货车辆,须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经保安审查驾驶证、行驶证后,按规定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
8、所有机动车辆的出入证,仅作为该车辆的出入使用,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9、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10、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11、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12、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13、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14、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5、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16、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17、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18、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19、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20、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
21、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日清洁、日检查、自费检修,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儿时必须空调开放。以上违例一次扣10元。
22、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幼儿园使用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幼儿园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幼儿园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23、驾驶员出车时代表园所形象,应注对待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遵守园内管理制度。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尽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关的解释,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如对家长出言不逊,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10元。驾驶员还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家长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24、每月设安全奖30元,如果做到出车不违反园内制度,无大小安全事故,则全额发放。
2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26、接送学生规定
27、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28、本院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车辆凭保卫处制发的通行证出入校门;通行证应放置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驾驶位左下侧以便于门卫执勤人员识别。
29、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或务工活动(含校企合作单位、食堂、商业门面等)的自用车辆和送货车辆,须持学院主管部门证明和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办理短期通行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30、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施工单位须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人流高峰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31、凡装载物资的车辆进出校园须接受门卫的查验,运出物资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32、机动车进入校园,应按交通标志减速慢行,避让行人,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
33、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
34、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或长期停放一处、无人认领、破旧损坏,已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校园景观的车辆,保卫处有权予以集中清理,车辆遗失或损坏由车主本人负责。
35、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36、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37、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3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39、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40、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