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2 00:00:00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2、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3、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4、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6、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8、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9、装置所设通风设备,不但是为了通风换气,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防暑降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驱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员应正确的充分利用。正常情况下,通排风设备非经安全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同意不得任意搬运,并应和工艺设备一样进行使用、维护、检查和交接。

10、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1、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12、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3、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14、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5、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6、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7、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8、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9、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0、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1、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2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25、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26、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7、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28、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9、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0、2.7物料排放。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33、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34、4消防设施。

35、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6、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37、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38、一般规定

39、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0、15公司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对所用易燃、易爆物料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42、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3、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4、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5、含有大量的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外排放。

46、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47、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8、禁止在生产区内吸烟。

49、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50、认真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防尘、防中毒工作,避免中毒事故发生,以保护职工的健康。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5、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2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

8、4.1.3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

9、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0、5.4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11、5.9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12、*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3、成立义务消防队

14、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5、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6、电源管理:

17、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18、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19、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0、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1、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22、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23、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24、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5、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6、1一般要求:

27、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28、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9、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30、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32、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33、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3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35、2.4防火措施。

36、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7、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8、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39、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0、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41、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2、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43、班前、班后检查所用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44、货物堆放要布局合理,按定置管理划分区域,保证作业场所安全,确保人行通道畅通。

45、防止电气短路及火花产生,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及开关与物品这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物品遮盖,仓库照明应装防爆灯具。

46、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

47、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48、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建设,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49、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记录,业务资料做到准确无误。

50、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进行总结和评比。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3、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4、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7、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8、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9、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10、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绸布、海绵、棉纱(丝)、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11、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2、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3、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4、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5、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16、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帐篷和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17、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8、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19、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20、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2、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3、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4、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26、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7、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28、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2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30、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1、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32、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33、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35、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工带电作业。

38、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39、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

40、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引用标准

2、术语

3、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4、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5、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6、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7、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0、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11、6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12、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3、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4、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5、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16、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17、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8、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19、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0、1一般要求:

21、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22、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23、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2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25、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26、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7、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8、2.5防静电放电。

29、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30、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1、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32、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33、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34、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5、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6、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

37、义务消防队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进行消防教育,训练和演习。

38、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9、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0、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放学时,校门口30米有坡路段不准骑自行车。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6、学生在教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学生不得携带任何刀具进宿舍,生活老师应经常提醒和排查。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严禁携带各类被管理刀具,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9、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10、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11、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12、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13、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15、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16、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17、学生下车后要和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说:“再见”,讲究文明礼貌。

18、所带现金应在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后将余款当即交予家长或让学校老师代为保管,学生个人身上不能存放大量现金。

19、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20、班级学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重要事情及时报告。

21、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协助班主任维护好本班同学的乘车秩序,做到有纪律有秩序地乘车,防止发生意外。

22、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措施,如交通事故、财产丢失、人身伤害以及不法行为的侵害等,及时上报班主任、值班老师和安全管理办公室。

23、每周召开本班安全工作会议,汇总分析本班本周的安全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资料,向班主任报告安全情况。

24、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2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26、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27、体育活动安全。 ① 体育老师要讲清体育活动安全。 ② 活动课老师不得离开。 ③ 学生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④ 在无人保护下不做危险活动。

28、手工课、美术课要求使用刀、剪、针、锤等工具时,才能将其带到学校,否则,这些工具不能随身带进学校。若使用,须经老师同意方可拿取,并在老师的监督下使用,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在课堂上使用这些工具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划伤、刺伤自己或前后的同学。

29、防坠落。学生不要将身体探出窗外,不得摇动教学楼走廊护栏,更不得攀爬,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情况。

30、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烟香、用电器、液化气灶。

31、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 不携带烟花爆竹到公共场所。 ② 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 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32、对于过敏体质的小朋友来讲,因为自然界中的过敏源有很多很多:如花粉、虫蠕、动物羽毛、冷的空气,所以要特别注意:如对花粉过敏的,在花粉播散期要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公园里、鲜花房,家里不养猫、狗等小动物,不用地毯,外出戴口罩等。

33、如果无法切断电源,救助者要穿上绝缘胶鞋,或带上绝缘手套,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34、如果在路上遭坏人抢劫,不要冒失地与他硬拼,可先把随身带的钱物给他,并尽量记清坏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着特征,争取安全脱身,然后迅速报案。

35、购买食物一定要看好商标、生产日期,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一定不得购买;家中有过期的食品不要入口。

36、增白作业本会伤眼

37、开水装大半杯就可以了,装得太满的话,走动时水会泼洒出来。

38、发现电线破损,不要去碰露出的金属导线。

39、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0、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4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4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4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4、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5、家庭防火:

46、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7、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8、*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49、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0、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2、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4、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5、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6、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7、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8、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9、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1、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4、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15、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16、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17、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18、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19、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0、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2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2、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23、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24、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5、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6、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27、4.6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28、4电器单位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电器的额定容量。任何电器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装置的总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29、4负责参与本机关升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0、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1、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危险及时安排检修和验收。

32、4低电压电气装置布线末端应有线号标记。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33、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34、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35、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0欧元。

36、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构要检查是否是实验周期内的合格产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37、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38、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39、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40、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41、7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42、3、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43、5、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44、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45、8、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46、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47、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48、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9、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50、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2、电气管理组对井下电气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3、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5、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6、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7、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8、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9、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10、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11、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2、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13、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4、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5、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16、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7、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18、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9、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20、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1、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2、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23、0.9.2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24、0.9.4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25、0.12.5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26、0.2.3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27、0.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28、0.3.2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29、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30、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31、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3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33、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34、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35、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36、0.5.1 竣工图。

37、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3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39、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40、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4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42、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43、2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4、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45、5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46、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4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48、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9、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0、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4、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5、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6、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0、已缴纳停车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停车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11、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12、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1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14、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15、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16、4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1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18、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9、车场清洁管理

20、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21、停车场(库)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22、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3、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2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25、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2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27、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8、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29、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30、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31、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无关人员及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熟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常识,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32、车停车场内应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晒及剧毒设立专用停车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车辆之间的间距为3m—5m。

33、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34、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5、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36、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37、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38、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3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41、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4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3、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44、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45、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46、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47、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48、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9、10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50、车库操作管理人员在存车前应明确告知存车人在安全方面应遵守的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车库相关规定,禁止不符合本车库停放要求(尺寸、重量)的车辆入库。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钻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具体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形式。(一般用机台木、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

2、夜间或刮五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安拆钻塔。

3、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严禁从山上向下抛掷或滚放。

4、用人力松紧卡盘时,要有专人掌握离合器或皮带开关,并相互配合好。

5、开孔钻进前,要进行安装验收工作,符合安装要求后方可开钻。

6、下降钻具时,如因孔内水柱(或泥浆柱)的浮力,钻具下降速度缓慢时,提引器随蘑菇头慢慢下降,不得让钻具自动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来。

7、岩芯管提出孔口时,不得用手伸到岩芯管内探摸岩芯。

8、所有钢丝绳接头处均须两付以上同径绳卡卡牢。

9、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老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10、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12、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13、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4、在探井等潮湿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质钻探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15、需快速推进或后退时可操纵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与给进油缸相同,即推前进拉后退;

16、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控制油雾器前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17、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杆;

18、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衣着要整齐,配戴好安全帽、矿灯,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9、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

20、井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21、HSE计划书的编制,STOP卡的运行、周分析和讲评由副队长负责管理;

22、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司钻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副司钻认真强调安全工作,搞好HSE讲话。

23、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24、上班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钻台,机房,泵房及生产区禁止抽烟,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5、各电器开关盖子齐全,按规定用保险丝,不允许有裸露线头,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26、井架,钻台照明灯必须防爆,井场用电必须和家用电分路控制。

27、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28、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29、柴油机温度低于45 C前必须跑温。

30、冬季宿舍区严禁许使用电炉子,否则被查出一个电炉子对使用人罚款2000元,电热板上严禁烘烤任何物品。

31、井架工进入井控坐岗前应进行上岗前培训。

32、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33、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34、司钻在组织压井的同时不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罚款500元。如造成后面压井施工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35、各班扶钻人员必须经队委会研究指定,明确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指定的老职工及学习培养人员为扶钻人。

36、钻具在井下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钻具在井下时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刹把,井架起放由司钻和大班司钻亲自操作。

37、在正常钻进作业中,如需要检修设备停钻停泵,必须将钻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况复杂时起出钻具,方可维修,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刹把及活动钻具。

38、做好钻进工艺、施工技术管理;

39、违反劳动纪律的具体处罚

40、违反文明生产责任指:机台拆迁材料丢弃;机台生产区域不*整;现场管材乱堆放,不整齐;岩心箱摆摞不整齐;不擦拭机械设备和地板;现场不挂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各种车辆不维护擦洗等。

41、机台的机长、班长、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条款,相互搞好协作和协调,相互监督,严格检查,杜绝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生。

42、设备的机械传动(齿轮、万向轴、皮带和加压轮等)的外部,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套。

43、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必须由机长或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44、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和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45、电缆线路应根据灌注桩*面布置架空成悬挂敷设,固定线路应接近桩基*面,并设固定线路接点多处,减少临时线路。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被车辆滚轧、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显地方,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每周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护套,挖沟埋设。

46、每个机台设置一个配电柜,柜内应有足够的闸刀开关,空气开关插座,并安装漏(触)电保护器,配电柜应有防雨措施,在使用中配电补充的电流量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值。

47、保险盒、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将多段熔丝绞合加粗或用钢丝、铁丝、铜丝等其它金属导线代用。

48、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时,应有专人管理,机组应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若与外加线路电源联接,应设联锁装置,严禁并列运行,同时遵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49、人工开挖埋护筒的深度根据土质情况一般不超过3米,孔径应不小于坑探规程小园井净断面的要求。挖出的土石应堆放在距孔边缘1.5米以外,在松软地层,有地下水的场地或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护筒跟进、浇注混凝土等护壁围壁措施,并按国土资源部(原地矿部)《坑探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0、用冲击锤、冲抓锥成孔时,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5米。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度。底腿要固定,装好*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3。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9)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5、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7、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8、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协助消防队,并给予一切便利。

9、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10、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11、不得因掩盖食品 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12、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13、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8、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9、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20、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21、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22、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23、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4、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25、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

26、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8、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29、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30、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1、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或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人员,勘察现场,询问相关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的责任人(含职责范围应负的安全责任人)作出处理。

3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3、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34、使用时垂直放臵,固定车支架上或手推车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晒。

35、和面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和面机内外清洁工作,并把和面机盖盖好。

3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7、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

38、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39、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40、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41、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4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43、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44、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46、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47、成品供应

48、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9、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0、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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