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3 00:00:00

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7、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8、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9、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10、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12、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13、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4、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1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16、、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

17、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18、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19、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0、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2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4、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25、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27、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8、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9、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30、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稳,不得妨碍通行。

31、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2、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3、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3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5、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6、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7、2六级以上大风;

3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39、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40、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8挖掘土方应该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况发生。

2、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9、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10、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11、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3、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4、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铺设跳板。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15、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16、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7、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安全隔离。

20、防护用具和照明。

21、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22、1 特种作业的分类

23、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24、5 复审

25、5.1 取得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该工种的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定期进行复审。

26、5.5 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单位(部门)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给予嘉奖。

27、6.3.1对特种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及考核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28、6.3.3负责对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的同时,验证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异地作业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9、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0、严禁将钢丝绳、缆风绳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电线杆等物体上;

31、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

3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33、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3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5、运输索道;

36、其他有关设备;

37、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38、生产单位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39、年龄满18周岁;

40、符合水电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1、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2、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5、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6、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7、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5.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9、5.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50、9.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51、4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00元。

52、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50-200元。

53、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54、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

55、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上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

56、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57、安全装置失灵。

5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59、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60、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4动土中,若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别的物品时,必须立即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

2、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7、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8、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9、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10、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11、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3、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15、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16、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7、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安全隔离。

19、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严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规程,无证不准独立作业。

20、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21、10电焊机需拉接电源时,应由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将裸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22、11焊接作业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23、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24、3.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成绩合格,并定期进行验证、复审。

25、5.2 复审内容

26、6.1.4 建立各类特种工种管理档案,并根据需要抄送设备管理部、安全*。

27、6.3.2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实施安全措施的监督。

28、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29、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

30、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3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2、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

34、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5、特种作业操作证登记、复审记录;

36、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7、4、装卸规定

38、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9、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0、4.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1、5.1设备内作业必须到分厂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9.1现场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43、1现场作业不按要求办理票证或票证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00元,动火、三级以上高处作业未经安全环保科办理票证而进行作业的每处扣150元,各类票证不随身携带和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分别扣5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全就进行作业的,每项扣100元。

44、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200元。

45、液化石油气管道停气或降压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工作坑或作业区内聚积的液化石油气。

46、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47、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器;当确认操作环境不会发生燃气爆炸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48、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衡;

49、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50、2 记录编号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4、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7、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8、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9、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10、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1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2、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13、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14、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15、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7、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21、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22、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23、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24、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5、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6、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27、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28、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29、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30、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31、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3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3、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34、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35、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36、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37、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38、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9、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40、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5、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7、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8、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协助消防队,并给予一切便利。

9、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10、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11、不得因掩盖食品 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12、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13、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8、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9、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20、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21、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22、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23、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4、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25、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

26、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8、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29、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30、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1、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或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人员,勘察现场,询问相关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的责任人(含职责范围应负的安全责任人)作出处理。

3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3、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34、使用时垂直放臵,固定车支架上或手推车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晒。

35、和面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和面机内外清洁工作,并把和面机盖盖好。

3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7、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

38、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39、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40、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41、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4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43、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44、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46、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47、成品供应

48、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9、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0、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40句菁华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3、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4、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6、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7、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8、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9、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10、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11、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12、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13、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14、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5、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16、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1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18、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19、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20、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21、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22、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3、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24、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25、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6、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7、小店内进销的各类食品、饮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对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须有醒目的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的标记。严禁进销无证、无商标、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28、小店营业人员应做好小店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对售出食品、饮料的包装物应给予回收,对丢弃在地面上的废包装袋、果壳等应予以及时清理,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

29、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30、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3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32、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33、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34、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3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36、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3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3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39、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0、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完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2、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3、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会议,总结当月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通报违规处罚结果,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校车公司要配合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乘车学生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水*和逃生技能。

4、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5、违规与事故处理

6、驾驶员守则

7、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

8、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11、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障行车安全。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12、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13、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14、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15、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6、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7、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19、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2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2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22、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2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2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25、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26、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完好,方可签字提车。

27、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28、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29、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30、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31、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32、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3、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带走, 而应带孩子返校,以便家长及时联系孩子。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园长或相应负责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34、适用范围

35、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36、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37、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38、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申请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9、凡未经登记、报批私自使用车辆,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扣发一定的管理奖。私自出车出现的任何后果由出车人自行全部承担。

40、司机不得违章驾驶,否则罚款由司机全额支付。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为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应保持合适的机房温度和湿度,机房温度应保持在23℃--26℃,机房湿度应低于70%。

2、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3、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4、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5、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6、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7、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8、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9、适用范围

10、未经信息中心主任授权,信息中心机房内的任何设备不准搬出机房。外来设备也不准擅自进入机房。

11、机房内的各种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对其实行口令保护,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12、机房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系统标签并注明责任人;责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设备有处理权,无权动用自己负责设备以外的其他机房设备。

13、对机房有防静电要求的设备进行维护时,维护人员应配戴防静电腕套进行作业。

14、对于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人员尽快撤离,并立刻启用气体灭火系统。

15、发现有严重水情时,立即切断电源,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排水;对无法控制的严重水情,要立即报警。

16、“五交”:

17、“一接”:

18、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19、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20、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21、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22、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2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24、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25、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2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方米的标准配备。

27、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8、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铁钉上或用金属丝捆起;

29、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0、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1、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32、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33、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34、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35、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36、水*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37、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38、机房应保持清洁。自觉维护机房环境安静、设备整洁。

39、为保证机房环境设备正常运转,非机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操作本机房任何设备。值班人员注意观察网络设备、消防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记录在案。

40、坚持进机房换鞋或穿鞋套。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体育课、实验课、走班课及学校放学后,务必锁好门、关好窗。生活委员及电教委员要定期检查班级的公共设施,发现门锁及把手不牢固及时报学生处修理,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2、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没有意义的杂志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走廊内打闹、不在教室、宿舍内使用任何电器。

3、遵纪守法,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外校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对破坏公共财产及财物的学生要按校规校纪从严处理。

4、自治管理,自我评价

5、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6、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7、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8、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9、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10、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11、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12、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13、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14、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15、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6、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7、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8、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陪护下,认真核对;

19、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20、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21、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22、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23、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24、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25、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26、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27、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28、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9、团结同学,不开过分玩笑,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30、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1、*、站队快静齐,不说话,不打闹,不拥挤。

32、学校里不准拿刀、棍等尖锐的器械。课间活动要文明礼貌,严禁相互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

33、不准在学校门口和学校周围的护坡上玩耍。

34、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盗、防骗。不准带火具(打火机、火柴等),也不准带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35、不在枯井,深山沟,水面上,悬崖边等危险地点玩耍。

36、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3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管制刀具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和教室。

38、对在班级安全工作中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班级安全规定或因责任事故造成火灾、公共财务被盗或其他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与相应的惩罚。

39、班上活动室每天擦地1-2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4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9)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每个楼层配有两个消防栓,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2、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3、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教师使用电教*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5、8实验人员

6、8记录要求

7、14外来人员管理

8、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9、1医疗废物

10、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11、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12、8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13、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14、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15、1.6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3年。

16、2.1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17、2.2 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1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9、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20、实验室人员务必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状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21、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2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23、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24、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5、《实验室生物安全守则》(WHO,第三版,20xx年);

2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训*规划教材,第2版);

27、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28、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29、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30、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3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32、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33、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34、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5、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36、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37、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38、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39、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0、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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