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2 00:00:00 公司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3、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5、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6、开除留用;

7、除名

8、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9、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1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1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13、1安环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14、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16、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17、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8、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19、4.2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1000-2000元。

20、9对隐瞒事故不报单位的考核

2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2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24、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

25、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26、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7、已经采取的措施;

28、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9、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0、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3、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4、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5、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36、报告内容:

37、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38、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39、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40、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1、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43、报告内容

44、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46、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安检、*、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7、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4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9、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2、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3、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4、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6、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1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8、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19、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2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2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22、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23、火灾事故

24、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25、5事故单位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轻伤及微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6、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7、2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以下的伤害,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28、2.1轻伤1级:表皮划伤或肌肉挫(拉)伤、肿胀无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内,医药费5000元(含)以内;

29、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30、3.1轻伤事故

31、3轻伤事故:

32、3.1轻伤一级:考核事故责任人50-1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1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200元,厂(部)级领导,300元。

33、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34、4.4同一班组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重伤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车间主任降职、降薪。

35、5.1工亡事故单位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免于考核)。

36、5.5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7.5.6发生死亡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车间主任(包括工段长)通报批评并试用3个月(按80%工资发放);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死亡事故,车间主任撤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厂长、厂长降职、降薪。

37、9.2考核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者500-1000元;

38、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9、事故后续处理

40、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1、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2、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3、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4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45、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6、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7、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48、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9、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0、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51、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52、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53、属上报*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54、保护好事故现场。

55、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6、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57、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8、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5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60、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6、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7、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8、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9、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10、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1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13、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5、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7、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8、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9、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20、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1、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2、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3、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24、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6、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27、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8、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2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3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32、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33、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4、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3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6、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37、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3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39、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0、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4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45、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6、演练目的:增强医务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医务人员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47、参演人员:全院员工。

48、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9、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0、所指易燃、易爆物品是:汽油、煤油、氧气、洒清、松节油、乙炔、放射性元素等。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9、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0、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21、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22、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3、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24、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警告;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不完善;

28、强令、指使、纵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生产的;

2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30、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1、隐瞒有关现状和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报表、记录等文字材料或口头说明,其行为给上级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2、不按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33、安全生产等事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或错误批准、办理相关业务的;

34、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

35、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管理的部门或负责业务范围内及经办事务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失察,或对发现、举报、抄告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督促落实整改的;

36、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7、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8、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年内发生3次死亡1-2人或群伤的责任事故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40、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00句菁华

1、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2、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4、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5、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6、考核频次

7、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8、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0、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11、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12、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13、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14、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15、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6、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17、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18、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19、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20、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21、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2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2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4、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25、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6、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27、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8、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29、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各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30、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使每一职工都要达到"培训-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

31、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近的矿山救护队。

32、按规定组织对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3、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4、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专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35、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36、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7、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宽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38、生技科长对全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技术政策、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39、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属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0、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42、对下达给本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根据队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本队范围内的劳动调配和劳动组织的调整。

43、在无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工。

44、对矿或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建议修改。

45、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6、班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严禁盲目指挥。事后,应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7、搞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

48、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

49、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台;

50、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51、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办法。

5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5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54、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55、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安全进行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56、组织对全矿各类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制定措施。

57、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整改计划,杜绝人身或机械事故的发生。

58、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59、负责本部部门的隐患治理。

60、认真做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61、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62、负责本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63、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并要求企业及时研究答复。

6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65、协助班组搞好安全建设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66、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跟班蹲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工作面还要安设甲烷传感器。对于瓦斯异常采区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点实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每个班检查3次,两次检查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2个小时,也不得大于4个小时。

6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认真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8、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执行。

69、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70、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科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71、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72、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73、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4、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75、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76、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77、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78、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79、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80、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81、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8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83、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84、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85、由于违章造成企业和车间遭受损失的。

86、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87、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88、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89、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90、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9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93、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94、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

95、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96、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

97、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

98、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99、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100、为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调动全矿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和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句菁华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6、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7、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8、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0、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1、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3、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4、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5、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17、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18、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9、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20、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2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22、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23、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24、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5、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27、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2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29、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0、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1、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32、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33、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34、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35、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6、2.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7、3.2.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8、4.1.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9、5.2.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40、5.6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41、8.4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42、9.3.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3、9.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44、10.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5、10.2.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46、11.3.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47、12.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48、13.2.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49、14.1.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50、14.2.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2、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3、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务必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务必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4、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务必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务必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务必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5、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务必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个性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状况进行监管。

6、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带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7、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8、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带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务必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持续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9、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带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务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潜力和水*,决定其是否留退。

10、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务必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11、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务必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12、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3、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14、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透过学习到达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15、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务必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6、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务必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7、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推荐,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18、项目部务必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职责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务必履行签字手续。

19、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务必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20、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21、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22、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23、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24、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职责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职责。

2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职责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26、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27、操作木工电锯、*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28、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9、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0、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3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3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务必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4、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5、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36、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务必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7、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8、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3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0、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1、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42、拆除、爆破作业。

43、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5、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4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7、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48、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50、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2、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3、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4、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5、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6、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7、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8、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9、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12、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1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14、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5、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16、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17、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8、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19、对*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20、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1、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22、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23、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进取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25、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26、*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7、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8、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29、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0、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1、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2、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3、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34、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35、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36、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37、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38、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39、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40、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1、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4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43、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4、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5、参加和协助上级机构对公司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6、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7、企管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48、应急响应:

49、发生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企管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50、外来人员由接洽部门召集,企管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3、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5、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6、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8、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9、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10、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1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13、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4、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15、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16、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7、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8、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9、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20、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21、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22、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23、对有故障的*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24、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25、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2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7、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职责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28、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职责。

29、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30、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31、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3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33、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34、成品出、入库单,包括组装、放大架车间和东厂三个地方。出库用销售出库单:一联为存根(白),二联为记账联(红),三联为随货同行联(蓝、该联经过客户方签字后交运费结算人),四联为车间主任(绿),五联仓库。

35、1.1.1.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带给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36、2.2.4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回到,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7、3.2.1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

38、公司为员工带给*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用心进取。

39、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40、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1、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42、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3、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坚定工作;

44、贯彻执行车辆耗油、用件、用胎的立卡、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45、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46、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47、不准超速和超载;

4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49、在季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职责事故和货损货差或旅客投诉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一百元。在年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50、私自动用单位车辆带学徒学车或将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证人员加时,经查获:货车每次罚款300元;的士每次罚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是临时工的给予解雇处理,并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齐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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