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9、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0、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21、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22、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3、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24、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警告;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不完善;
28、强令、指使、纵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生产的;
2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30、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1、隐瞒有关现状和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报表、记录等文字材料或口头说明,其行为给上级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2、不按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33、安全生产等事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或错误批准、办理相关业务的;
34、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
35、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管理的部门或负责业务范围内及经办事务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失察,或对发现、举报、抄告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督促落实整改的;
36、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7、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8、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年内发生3次死亡1-2人或群伤的责任事故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40、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2、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3、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4、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6、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1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8、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19、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2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2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22、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23、火灾事故
24、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25、5事故单位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轻伤及微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6、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7、2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以下的伤害,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28、2.1轻伤1级:表皮划伤或肌肉挫(拉)伤、肿胀无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内,医药费5000元(含)以内;
29、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30、3.1轻伤事故
31、3轻伤事故:
32、3.1轻伤一级:考核事故责任人50-1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1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200元,厂(部)级领导,300元。
33、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34、4.4同一班组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重伤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车间主任降职、降薪。
35、5.1工亡事故单位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免于考核)。
36、5.5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7.5.6发生死亡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车间主任(包括工段长)通报批评并试用3个月(按80%工资发放);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死亡事故,车间主任撤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厂长、厂长降职、降薪。
37、9.2考核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者500-1000元;
38、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9、事故后续处理
40、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1、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2、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3、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4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45、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6、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7、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48、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9、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0、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51、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52、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53、属上报*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54、保护好事故现场。
55、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6、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57、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8、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5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60、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3、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5、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6、开除留用;
7、除名
8、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9、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1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1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13、1安环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14、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16、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17、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8、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19、4.2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1000-2000元。
20、9对隐瞒事故不报单位的考核
2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2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24、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
25、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26、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7、已经采取的措施;
28、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9、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0、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3、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4、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5、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36、报告内容:
37、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38、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39、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40、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1、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43、报告内容
44、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46、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安检、*、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7、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4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9、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6、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7、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8、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9、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10、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1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13、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5、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7、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8、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9、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20、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1、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2、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3、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24、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6、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27、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8、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2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3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32、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33、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4、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3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6、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37、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3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39、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0、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4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45、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6、演练目的:增强医务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医务人员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47、参演人员:全院员工。
48、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9、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0、所指易燃、易爆物品是:汽油、煤油、氧气、洒清、松节油、乙炔、放射性元素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60句菁华
1、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2、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3、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5、贯彻执行
6、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安全办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7、由市场总经理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8、1以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进行一次。
9、2在相关法规变更,市场的活动、商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10、危险源辨识2.1安全办将“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11、2风险级别确定。
12、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13、建立督察机制;
14、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15、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16、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17、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18、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19、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20、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22、要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并交纳缴纳工伤保险。
23、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4、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25、不定期抽查;
26、防火、防盗、防洪、防恐情况;
27、安全记录及隐患整改情况。
28、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记录填写情况。
29、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30、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市场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对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跟踪落实。
31、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经常行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32、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讯网络。
33、制定预案,定期演练。
34、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5、实施有效的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严防事态扩大,造成次生灾害。
36、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37、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8、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39、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40、调查、了解女职工的健康、安全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女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41、重大促销活动(涉及促销商品面较广,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促销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机关报备,争取*机关的重视和支持。
42、经营部应做好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工作、促销内容、促销时间、促销方式及促销位置并应在明显处公示顾客,广告或宣传信息应保持与现场销售一致。
43、促销活动赠品发放应避免和销售商品在同一区域进行,应另行安排场地发放,并须做好宣传和指引工作。
44、认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正常营运秩序。
45、解决好当班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市场领导。
46、班组安全检查必须规定出每班、每周、每季、每年的检查时间,要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47、班组检查必须对照相关检查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48、按照确定的分目标,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具体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示内容。
49、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50、1.2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5.1严重违章
53、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5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55、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56、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57、5.3 一般违章
58、5.3.14乱接乱拉电线;
59、5 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60、2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50句菁华
1、进入生产区域需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帽,女员工需将头发完全遮盖在工作帽内,男员工后脑勺和耳边最多不超过2cm头发露在外面。
2、对新员工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试用合格或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严格贯彻执行《冲压工序操作规程》。
4、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5、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6、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维护、周清洁、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紧固装置、润滑油路畅通并按润滑要求注油,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每周清洁大扫除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洁,保证设备的本色。每月按照设备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
7、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8、车间全员应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车间开展好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认真执行能耗、物耗控制标准。
9、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准确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10、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11、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12、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13、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1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15、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1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17、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18、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9、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0、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1、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22、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3、员工在领取操作辅助工具时(丝攻,钻头等),也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或料)单,并且要求个人到仓库开具出库单后方可领取。单个进口丝攻必须在完成5000件,或国产丝攻在1000件后才能领用,否则将对此操作员工进行罚款人民币10元处理,但若此员工使用进口丝攻加工6000件/ 国产丝攻加工2000件以上,将奖励此员工人民币10元。
24、在生产过程中合格、不合格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25、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及时捡起.否则, 按公司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6、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 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电源,门窗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或安全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27、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8、6组织开展落实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
29、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应急演习。
30、1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
31、2.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32、2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3、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4、服从领导安排,有意抵抗或不服从安排的,扣10分。
35、所有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物料摆放必须按车间所划区域去执行摆放,成品,料带,废料都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类,不可超出区域线之外,所有物料四号箱摆放不可超过四个箱以上,每箱产品不可超过箱子三分之二,生产过程中和完成订单时必须保持机台周边卫生,离开机台时必须关闭电源,如离开机台和停止生产未关闭电源的一律扣绩效5分每次。
36、制造部门所有作业员,在上班过程中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检并纪录好品质状况,做到每20分钟自检一次,坚决把不良率控制在0.5%以下,连冲必须不定时进行自检,每箱产品在转如栈板胶箱时必须经确认OK后方可到入,此项如因自检不到位而操成不良,扣绩效10分。
37、制造部所有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无条件的服从现场干部的工作安排,如对于现场干部所安排的事项不理解和认为不合理时,请你以工作为主先工作(除非有安全隐患问题存在),在下班和休息时间反应情况后经核实现场干部安排不合理时,将重新协调你的工
38、制造部门所有人员在上班过程中严禁闲聊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可传播不好思想和蛊惑他人做一些违反车间管理制度和厂纪厂规的事,如有人故意传播消极思想和蛊惑他人,纪核实后,将无薪解除其传播人员的劳动合同。
39、冲压课所有作业员,技术员必须每天在下班前按时交日报表,并要写清楚料号,时间,工序,数量,机台,对不交报表者视为旷工处理,对延迟交日报表和报表填写不完整者每次扣绩效5分,日报表数量填写错误超10%以上者扣绩效20分。
40、组织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1、工伤事故最终认定按国家法律法规,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42、培养和营造车间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四个统一”即:观念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统一、操作统一。
4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并在每月的xx号和对全车间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进行全面的检查;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同时按规定由轮值人员对所属员工进行逐个检查,全体员工应予以积极地配合,杜绝车间公物外流。
44、每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与机器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非安全状态操作,同时必须自觉地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后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45、物流(安全)通道不得堆放任何东西与杂物。
4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必须区分清楚,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乱,不得随意乱扔配件、工具,掉在地上的产品必须及时捡起。
47、生产方法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更改。
4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49、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0、爱惜公物,在工作中如有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不论公物或是他人财物的,一经发现将立即予以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值款的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移送*机关处理,如为无意损坏生产,设备,应按价赔偿。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50句菁华
1、考核方式
2、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3、工作要求
4、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9、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10、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11、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2、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4、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15、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6、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坚持"三不生产"原则,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17、生技科长对全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技术政策、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18、组织开展有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9、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20、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21、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22、协助总工搞好采掘布署规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23、出现事故,要立即配合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事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汇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做好工伤、亡事故登记,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4、加强主要通风巷道的维修计划和通风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日常的矿井测风、调风工作和通风瓦斯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正工作。
25、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调整、瓦斯检查、风量测定、局扇部通风管理、监控系统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严格做到通风的"十六字"方针。
26、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27、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28、参加安全检查,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发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29、在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准放炮,确需放炮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放炮员要认真填写齐全“一炮三检”记录。
30、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对停风地点的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1、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风工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32、通风科每周对所有的密闭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33、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4、排放气体前,所有参加排放气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3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36、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7、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38、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39、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40、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41、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4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43、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44、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45、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矿井要及时将各级*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47、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48、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
49、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50、矿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