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2 00:00:00

1、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2、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3、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4、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7、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8、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9、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10、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11、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12、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3、3标签标识

14、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5、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16、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17、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8、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1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20、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2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2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2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25、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6、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27、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28、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9、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30、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31、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3、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34、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6、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38、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9、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40、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41、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2、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3、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44、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5、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46、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7、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48、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9、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50、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52、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3、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5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5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5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59、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

60、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2、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3、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4、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5、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7、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8、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9、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10、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11、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12、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3、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14、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15、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16、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17、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18、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9、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0、*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2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2、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4、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5、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26、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7、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8、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29、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30、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2、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3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36、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37、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38、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39、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40、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41、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42、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5、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4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47、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48、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49、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0、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51、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采购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53、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4、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55、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56、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57、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8、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5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60、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61、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6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63、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64、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65、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66、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6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

6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69、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70、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71、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72、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7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4、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5、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6、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77、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78、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79、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80、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81、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82、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8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84、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85、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86、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87、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8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9、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90、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9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92、网吧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93、网吧全体人员每年统一安全考核不少于两次。

94、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95、上岗必须持证止岗。

96、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基础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97、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98、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99、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100、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4、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5、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了解和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2、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13、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1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15、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6、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17、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18、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19、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20、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21、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22、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3、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24、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2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6、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27、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28、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29、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0、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31、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2、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33、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3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35、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36、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37、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38、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9、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网吧在年度经营计划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投入列入计划,并按经营规模和状况逐渐实施列支。

40、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1、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42、演出、放映场所及观众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43、在经营现场随便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元。

44、主要负责人在网吧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5、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6、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过程中在依法解决问题的同时,必须从人性化的角度,积极解决伤亡员工家属的后顾之忧。

47、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保障金不足时,应动用企业储备金。

48、负责组织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两书一表”的推广工作。

49、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指挥、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5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3)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4、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6、8提交自查报告。

7、1原辅料存放

8、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9、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10、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11、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12、3天*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3、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4、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15、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16、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18、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19、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20、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21、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2、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23、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26、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监管部门。

2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28、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2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0、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31、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2、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3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4、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35、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6、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7、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8、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9、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40、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41、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2、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43、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4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5、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46、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47、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4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49、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0、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4)

——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玻璃清洗:先用毛察沾上稀释后的玻璃水溶液,均匀的从上到下涂抹玻璃,污渍严重的地方多涂抹几次,然后用玻璃刮刀从上到下刮干净,再用干毛巾擦净框户上留下的水痕,玻璃上的水痕用机皮擦拭干净。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4、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5、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6、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7、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8、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9、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10、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11、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12、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13、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1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15、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

16、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17、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

18、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1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20、工作期间不准脱岗、串岗,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21、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外出谋取私利者。

22、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者

23、负责本公共区域关灯和杜绝长流水,并做到节水、节电、节酸。下水不通时及时处理,自身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舍务老师申请维修(舍务老师及时向维修班报修)。

24、走廊的壁画板面定期擦拭,确保卫生间隔板、走廊画板无粘贴纸及广告纸条等。

25、第一、二教学楼的各教室零散桌椅集中摆放好,并做好清理工作。

26、不擅自进入寝室内,动用学生任何物品,自觉提高服务素质,做到拾金不昧,拾到物品不私留,及时上交或归还失主,有偷盗行为的一次性罚款50—200元,触犯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27、工作中,注意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发现失火、跑水、盗窃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迅速报告舍务老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28、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公物。

29、楼道:每日清扫拖洗地面至少二次以上,做到拖洗地面整洁、光亮,瓷砖面光亮;消防栓玻璃透明,无灰尘。室外:做到路面、草坪整洁、无杂物堆放,无瓜果皮壳、纸屑、烟头,无落叶,无起眼的碎石沙子。

30、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31、垃圾筒的清倒擦拭;

32、负责商场所有卫生间清洁与维护。

33、定期清洁商场外墙装饰及广告面画。

34、掌握各种环卫设施和保洁用品的使用方法,提高自身的业务水*。

35、管理好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施及正确使用清洁设备、用具,发现问题及时向领班汇报。

36、发挥工作主动性,服从工作安排,搞好部门员工之间的团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37、程序要点

38、1《保洁工具/设备年度采购计划表》的制定

39、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保洁主管组织保洁员一起制定下一年度《保洁工具/设备年度采购计划表》并上报物业部经理审批。

40、3劳保用品管理

41、4.1保洁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2、4.2保洁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保洁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

43、5保洁员公用工具管理

44、7领班每月23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保洁工具库存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保洁主管尽快申购。

45、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46、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7、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持续表面光亮、整洁;

48、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49、负责楼内卫生,持续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持续楼内干净整洁;

50、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

51、上班穿工作服,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2、不得在工作时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3、不做有损形象的事,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物。

54、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院办向院领导申请嘉奖。

55、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56、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57、持续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58、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59、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60、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5)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8挖掘土方应该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况发生。

2、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9、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10、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11、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3、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4、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铺设跳板。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15、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16、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7、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安全隔离。

20、防护用具和照明。

21、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22、1 特种作业的分类

23、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24、5 复审

25、5.1 取得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该工种的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定期进行复审。

26、5.5 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单位(部门)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给予嘉奖。

27、6.3.1对特种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及考核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28、6.3.3负责对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的同时,验证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异地作业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9、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0、严禁将钢丝绳、缆风绳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电线杆等物体上;

31、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

3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33、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3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5、运输索道;

36、其他有关设备;

37、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38、生产单位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39、年龄满18周岁;

40、符合水电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1、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2、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5、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6、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7、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5.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9、5.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50、9.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51、4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00元。

52、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50-200元。

53、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54、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

55、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上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

56、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57、安全装置失灵。

5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59、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60、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6)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5、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6、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8、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9、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10、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11、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2、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13、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1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15、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6、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17、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18、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19、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20、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21、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22、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23、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4、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25、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6、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27、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28、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9、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0、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31、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32、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3、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4、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5、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3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37、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38、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9、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0、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41、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42、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4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44、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45、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46、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47、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48、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49、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0、事故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0句菁华(扩展7)

——农村家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6、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7、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9、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0、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1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

12、*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13、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14、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15、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16、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17、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18、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19、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20、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21、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2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23、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24、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25、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26、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27、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8、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9、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30、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31、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32、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3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35、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3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7、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40、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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