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2、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3、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4、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7、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8、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9、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10、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11、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12、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3、3标签标识
14、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5、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16、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17、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8、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1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20、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2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2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2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25、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6、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27、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28、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9、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30、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31、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3、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34、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6、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38、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9、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40、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41、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2、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3、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44、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5、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46、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7、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48、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9、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50、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52、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3、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5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5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5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59、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
60、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2、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3、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4、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5、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7、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8、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9、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10、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11、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12、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3、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14、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15、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16、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17、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18、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9、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0、*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2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2、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4、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5、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26、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7、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8、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29、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30、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2、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3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36、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37、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38、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39、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40、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41、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42、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5、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4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47、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48、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49、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0、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51、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采购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53、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4、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55、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56、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57、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8、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5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60、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61、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6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63、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64、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65、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66、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6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
6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69、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70、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71、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72、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7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4、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5、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6、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77、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78、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79、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80、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81、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82、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8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84、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85、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86、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87、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8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9、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90、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9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92、网吧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93、网吧全体人员每年统一安全考核不少于两次。
94、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95、上岗必须持证止岗。
96、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基础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97、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98、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99、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100、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4、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5、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了解和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2、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13、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1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15、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6、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17、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18、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19、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20、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21、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22、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3、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24、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2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6、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27、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28、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29、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0、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31、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2、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33、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3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35、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36、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37、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38、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9、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网吧在年度经营计划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投入列入计划,并按经营规模和状况逐渐实施列支。
40、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1、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42、演出、放映场所及观众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43、在经营现场随便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元。
44、主要负责人在网吧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5、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6、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过程中在依法解决问题的同时,必须从人性化的角度,积极解决伤亡员工家属的后顾之忧。
47、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保障金不足时,应动用企业储备金。
48、负责组织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两书一表”的推广工作。
49、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指挥、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5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4、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6、8提交自查报告。
7、1原辅料存放
8、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9、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10、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11、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12、3天*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3、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4、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15、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16、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18、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19、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20、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21、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2、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23、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26、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监管部门。
2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28、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2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0、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31、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2、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3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4、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35、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6、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7、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8、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9、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40、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41、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2、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43、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4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5、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46、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47、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4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49、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0、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60句菁华
1、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2、上班应穿戴整齐,工作衣和饭裙必须干净。烹调与出售饭菜时必须做到“三白”。(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口罩)
3、每年一次定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炊事员工作。
4、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5、生菜与熟菜分开。
6、食物与杂物分开。
7、生盆与熟菜盆分开。
8、对已消毒完毕的餐具应放入清洁柜内,防止再污染。
9、食堂人员应遵守有关食堂卫生规章、制度;
10、食堂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11、食用碱和明矶等物,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炉灶上或炉灶附近,防止误用、误饮;
12、不制作冷荤食品,食品留样48小时以上。
13、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14、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1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16、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17、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8、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9、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20、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2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2、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2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2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2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2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27、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28、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29、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30、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32、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33、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34、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必须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落实消毒、隔离、应急接种疫苗等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5、食堂必须经*门检查、审定合格后发给《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6、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7、保证煤气使用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灶头,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用完煤气后要关闭相应煤气管道阀门,下班时一定要关掉气源总阀门。
38、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保安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
39、每天进行卫生清洁,每周大搞卫生一次,饭堂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饭堂的潲水和垃圾要当天清理。
40、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42、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3、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44、8 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45、4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46、1 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47、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48、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9、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0、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2、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5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54、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55、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56、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必需办理有关许可证,有关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7、食堂用水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排放要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58、如发现有就餐者出现腹痛、腹泄、呕吐、头疼、头晕等食物中毒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将中毒者送医院就医。
59、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0、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最新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2、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4、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7、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8、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9、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10、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11、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12、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13、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14、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15、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16、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17、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1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19、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20、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21、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2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23、开学初学校给每个同学安排一个床位、一个柜子、并进行登记,学期结束进行验收。请每个同学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4、公用财产,共同维护,谁损坏谁赔偿,请大家互相监督,并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反映情况,若有损坏,又不举报,则有同房间的人共同赔偿。
25、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标准
26、生活柜:损坏柜正面板一块赔30元
27、损坏球阀一个赔10元
28、损坏水管视粗细长短赔5——10元
29、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0、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31、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3、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34、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35、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36、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37、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38、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39、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0、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41、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42、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3、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44、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45、禁止在宿舍区地面*、活动。
46、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47、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48、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49、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50、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5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52、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53、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54、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55、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56、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57、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58、*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59、下课十分钟不准进寝室,钥匙不准转交他人。
60、寝室里不准留宿外人,更不准不假外宿。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目的
2、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3、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4、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5、灌装速度应缓慢,放出口流速小于4.5米/秒。2、甲醇灌装桶或其他容器的灌装量要留有余地,即留有一定的空间高度,一般灌装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85%。
6、露天贮放要防止撞击。4、用小桶乘装搬运时要防止撞击,滚动时垫好木板。
7、灌装的容器、槽车,须首先用惰性气体置换,使氧含量小于0.5%。
8、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9、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0、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11、各储运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操作中必须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员不准离开。
12、仓储罐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3、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其岗位。
14、罐区内的罐间距、罐与工艺装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定。
15、罐区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16、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卵石或水泥地坪;
17、可燃液体物料罐区、及卸车泵房要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18、罐区及站台的独立避雷针要符合规范要求;
19、易燃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应隔离开,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罐区及站台,严格禁火管理;
20、经允许进入站台区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车辆,要严格遵守《危险物料槽车卸车安全规定》,灌区工作人员在卸车时加强现场的检查、监督,严禁外来人员动用罐区内的管线、阀门、仪表等;
21、完善罐区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高温季节防火防爆防超温防超压防超贮等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冬季防冻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22、卸汽车物料要求
23、每年对贮罐基础的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总沉降量、锥面坡度<>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经常检查砂垫层<>下的渗液管有无物料渗出,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清罐修理。
25、安全监测设施
26、1.6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27、1.12库内外需检修施工动火时办理“动火许可证”。
28、2药品试剂仓库安全规定
29、2.3仓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计以测定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变化。并按国家试剂仓库的要求存放物品。
30、4.4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护堤方式铺设。
31、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3、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3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35、1.5电器管理
36、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7、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8、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9、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0、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2、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3、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4、2 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45、1罐区应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46、3定期检查消防栓,每季度做一次消防栓出水试验。距消防栓1.5m范围内无障碍。
4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8、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49、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50、化学危险品为八类:
51、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52、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联系生产部门,作好输送及接收工作。
53、根据供应销售情况,做好液化气的装卸车工作。
54、根据各罐液位确定收付数,并改好流程,特别是与生产装置区相连的罐,在进行切换时必须通知生产部门。
55、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6、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5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8、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59、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60、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